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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考点: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日期: 2021-04-29 09:57:23 作者: 孙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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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主要内容是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第二章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监督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2、交易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不得接受非结算会员的委托为其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3、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其客户以及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4、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规定或者约定最低余额的,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非结算会员未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有权对该非结算会员的持仓强行平仓。

5、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应当与其自有资金账户相互独立、分别管理。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个非结算会员开立一个内部专门账户,明细核算。

6、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结算协议约定的保证金标准向非结算会员收取保证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期货交易所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标准。

习题练习

1、下列关于非结算会员提出交易结算异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B. 应当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C. 可以向期货交易所提出

D. 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出异议视为确认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20条的规定,非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提出异议;非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的,应当按照结算协议约定的方式确认。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既未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报告内容的确认。

2、非结算会员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经()审查或者验证后进入期货交易所。

A.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

B. 中国期货业协会

C.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D.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非结算会员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经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审查或者验证后进入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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