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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日期: 2019-12-09 15:23:59 作者: 孙荣

  小编为广大考生精心准备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希望广大考生能踏踏实实学习,在学习初级会计教材过程中,要做到书越读越厚,标签越贴越少。认真读教材,并将知识体系化,做到点面结合,重点问题一定要吃透。

  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10 年

  (1)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银行对账单

  (4)纳税申报表

  2、30 年

  (1)会计凭证:包含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

  (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永久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1)年度财务报告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注:账簿中的固定资产卡片要求保管到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

  (一)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重新划定保管期限或者销毁)。

  (二)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是:

  1、编制销毁清册

  2、签署销毁意见(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

  3、共同派员监销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二)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小编为广大考生精心准备了初级会计考点,希望广大考生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掌握好每一个会计知识点,为初级会计备考取得良好的基础。生命的意义在于拼搏,只有每天稳下心来好好复习基础知识,然后把握一些考前提分的技巧,那么通关考试还是有很大几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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