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报名 >正文

关于吉林省报名考生交费以及申请开具报名费票据的通知

日期: 2023-06-20 10:59:57 作者: 孙荣

关于吉林省报名考生交费以及申请开具报名费票据的通知

各位吉林省考生:

请于2023年6月15日—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需要开具报名费票据(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的吉林省考生,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信息填写完整的《吉林省注会考试申领报名费票据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jilincpa@163.com申领,逾期不补。

注:报名费票据的交款人只能开具考生姓名;已经申领发票的考生,请于8月1日-11日查收获取票据的手机短信。

联系电话:0431-80549651

咨询邮箱:jilincpa@163.com

附件:吉林省考区申领报名费票据信息表.xls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原文链接:http://www.jlicpa.org.cn/view-28-3884.html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msisle.com/cdoba/1515.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